使用雷達偵測器是否還會收到超速罰單??


2012-09-13 09:22:58 刊登 / 11357 人點閱

 

 

目前市面上有許多防制被照相或是警方雷達的種種產品, 例如 radar/laser detector, radar/laser jammer, 同步曝光儀, 牌照反光噴霧器, 反光貼紙....... 目前這些產品仍然以雷達偵測器實際功用最大.

許多人以為購買一台雷達偵測器後就可以完全杜絕紅單, 這是錯誤的觀念. 目前市面上的雷達偵測器對於警方絕大部分的雷達測速系統已經都有不錯的偵測距離, 可以大幅降低收到罰單的機率, 但是仍無法達到 100% 的效果

以目前國內眾多測速系統而言, 遇到這些測速系統時的情況, 前提是在駕駛人已經超速在超速的情形下, 通常偵測 X band 攔截式測速雷達距離最長(800~2000m), 絕對是夠反應, 但是此頻帶於市區當中干擾不多.
遇到 K band 攔截式測速雷達的距離就稍低(500~1500m), 反應時間稍短, 只要車速(高速公路)不超過 150Km/h 而且不要當路隊長, 應該都不會被攔下. 但是若是遇上警方採用目測超速而開機的方式 (Instant On radar) , 偵測距離較正常持續開機短很多, 所以只要車速要是快一些還是沒救. radar detector 接收到此種訊號時訊號強度會馬上增強, 警告聲通常會較急促.
遇上 Gatso 13 (Ku band) 或是 新 K頻 (24.125Ghz) 流動照相系統, 此系統功率較 X,K band 攔截式雷達微弱, 採取持續開機的方式. 性能較佳的產品偵測距離介於 300m~1000m 當中. 車速不要超過 150km/h (高速公路) , 都應該來的及反應減速.
目前世界上所有的 radar detector, 對於 laser 測速系統所發出警告聲的時間, 都無法讓駕駛人反應減速. 遇上 Laser 測速系統, 若是紅外線光束沒有照射到 radar detector 的 sensor, 超速被照相駕駛人也不知道, 就算 radar detector 發出 Laser 的訊號, 也只是告訴你準備繳罰單而已, 因為 laser 測速系統 0.3 sec 的鎖定時間, 你根本還來不及減速就已經被照相了. 要應對雷射測速槍或是 PDA 雷射測速照相系統, 唯有加裝雷射防護罩, 才能有效應對.
而對於目前警方持續引進的義大利製之 Autovelox 104/C2雷射測速系統, 由於其採兩束光與車行方向垂直的方式測速, 所以此種雷射測速以目前的 radar/laser detector 是完全不可能測到的.
市區及省道上的固定式 S 線圈測速系統, 因為此種不會發出任何雷達波, 所以目前世界上所有的 radar detector 對此種系統都不會發出警告 一般全頻雷達必須要靠廠商設定發報器來得到預警的效果, 或是利用 GPS 定位方式提供警告.
雷達偵測器並非萬能, 畢竟它還是有其技術瓶頸存在. 在它能力範圍內, 確實可以減少 95% 左右的罰單, 但是超出其接收能力之外, 也無能為力了....

即使花費萬元以上購買各項反雷達產品, 沒人敢保證你絕對收不到罰單. 唯有善用手上產品發揮其最大效用, 並且增加個人經驗, 依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