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警用測速設備卻沒反應??


2012-09-13 09:32:37 刊登 / 5103 人點閱

 

 

 

[ 攔截式警車 ]

攔截式警車以連續發射訊號為主,依執勤重點以及時間上的不同,多數都是處於休息狀態,以X頻攔截式警車執勤的方式,幾乎可說沒有搭載測速器的車主才不得以僥倖逃過一劫,因為X頻攔截式警車功率很強,大多數雷達偵測器可輕易在數公里前偵測到訊號發出警示,很多時候全線都靜悄俏,全線完全無路況可安全通過,警車多數時間未開機執勤,造成使用者要遇到警車實際執勤抓速的機率不高。

[ 流動式照相 ]

流動照相系統以連續發射訊號為主,是機動性相當高的測速設備,出沒地點不一,除非適逢換底片或剛架設未開機,否則誤漏未發出警示的機會不高。

[ 雷射槍 ]

由於雷射槍採光束其散射光束又相當窄,並不像雷達波較廣泛,近距離也僅有如花生米般大小的光點,大約在300公尺前,其散射光約莫40~75公分,其散射面積並不足以涵蓋車頭,由於雷射光束狙擊玻璃窗,其光束可能散射及折射,造成無法鎖定目標,一般都以車頭車牌為主要偵測點,然而,室內機雷達要接收雷射光束的機會近乎不可能,除非加裝分離式雷達或分離式雷射接收眼,強化雷射接收可能。

雷射槍瞄準何處,光束散射就在該處,雷射槍為脈衝單點式狙擊,未扣下板機前雷射槍並無發射光束,當警員未對著你瞄射,即使己經扣板機,測速器也接收不到任何訊號,所以相對也不會發出警示聲響。

雷射接收無法達到百分之百防禦反制

雷射接收眼僅單純感應雷射,並非雷射干擾器進而採取反制干擾,效率也僅有在五成至八成之間,與台製雷射干擾器相當,需配合適時減速。由於雷射槍的鎖定時間相當短,光束一去一回往返時間,大約在0.3秒內可以鎖定目標,因此在車流少時或大彎道,儘量注意時速,收到訊號先行變換車道,躲避其他車輛之後,確保不在第一時間內,與雷射正面交鋒遭遇,是確保不收雷射測速的不二法門。

許多人以為購買一台雷達偵測器後就可以完全杜絕紅單,這是錯誤的觀念。市面上的雷達偵測器對於警方絕大部分的雷達測速系統仍有不錯的偵測距離,但是對於及少數功率極弱歐規新 K 頻測速雷達與 laser 測速系統,全頻雷達偵測器仍然有其偵測瓶頸存在。